律所或企业:目前所知国内这类的奖学金有Herbert Smith Freehills律所培养计划,简单来说律所会全程资助你先去英国读一年的GDL课程,然后回香港通过PCLL考核,之后入职HSF的香港办公室。但据我所知每年能够进入这个项目的只有几个大陆学生,一般是清北复交背景的,竞争非常激烈。另外,还有黄廷方·法学奖学金,这是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7年设立的。为去英国读LLM或香港读JD的优秀生提供一次性奖励,金额包含学费及生活所需费用。该奖学金会在定点的学校发布评奖信息,所以要多留意学校的通知。
JD和LLM的全称分别是Juris Doctor和Master of Law,不过JD虽然名字里有个doctor,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搞学术研究的博士学位,反而更像是国内的本科,这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非常特殊:美国并没有如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开设法学学士项目,想要进入这一行业的美国学生要在本科毕业后考取LSAT(法学院入学考试),再申请JD,毕业时考取BAR(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获得执业资格,然后才能就业。所以JD更偏向通识教育,涵盖美国...
JD和LLM的全称分别是Juris Doctor和Master of Law,不过JD虽然名字里有个doctor,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搞学术研究的博士学位,反而更像是国内的本科,这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非常特殊:美国并没有如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开设法学学士项目,想要进入这一行业的美国学生要在本科毕业后考取LSAT(法学院入学考试),再申请JD,毕业时考取BAR(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获得执业资格,然后才能就业。所以JD更偏向通识教育,涵盖美国法律体系的所有基本内容,可以让没有法律学习或工作经验的人能够获得法律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教学内容偏向实务。因而JD整个读下来要花费三年的时间。相比JD,LLM要更专业,学制仅一年,很适合读完JD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就读,可以选择某一专业领域深造。